臺灣、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 2 國的《太空法》有哪些異同呢?各基於什麼向前行?

Mbrsc-UAE

最早的太空法,是由聯合國主導,在 1964 年至 1979 年之間逐步完成,臺灣從第一期國家太空科技發展長程計畫(1991-2006)以來,歷經了多枚自製衛星的研發與發展所需的組織與人才,政策與法令的制定,雖時至今日才有了雛形,在日益競爭的國際市場上,也算是踏出了必要的一步。

臺灣是以研發衛星關鍵零組件為導向的發展策略

依據行政院公佈的第三期國家太空科技發展長程計畫(2019 – 2028),臺灣發展太空產業的國家目標,是預計每年發射一枚衛星,用於國土與環境安全的監測、包含監測自然環境、天災時提供即時影像等用途,也就是說,主軸是健全與衛星相關的關鍵零組件及供應鏈為主要策略,總預算為 251 億元。

目前臺灣約有 80 多家太空產業的相關廠商,其中與衛星相關的產值約 81 億元,與衛星製造有關的則佔其中的 2 成,其他多數則為相關地面設備的製造,衛星越多,地面設備的需求也會越大。

紐西蘭於威靈頓簽署《月神協定》,Photo by Elias Rodriguez
紐西蘭於威靈頓簽署《月神協定》,Photo by Elias Rodriguez

總體市場的成長率高,競爭也逐漸激烈,如紐西蘭於前日(5/31)剛完成《月神協定》的簽署,成為第 11 個成員國,外交部長表明紐西蘭在太空製造業的年營收約為 2.47 億美元(約 68 億台幣),估值則為 17 億美元(約 470 億台幣),換句話說,紐西蘭在《月神計畫》的資源與支持下,商業發展與業務機會會提高更多,競爭的態勢越趨明顯。

臺灣作為全球 32 個擁有自製衛星的國家之一,立法院於同日,2021 年 5 月 31 日三讀通過《太空發展法案》的草案,後續進一步完成相關子法等事宜,由科技部為專責單位,規範與推動太空發展事務。

除依循國際公約以外,與產業有關的還有哪些

內容條文與說明除規範由國家對發射場域進行管理,與申請發射登錄管理以外,還闡述了參考日本《宇宙基本法》、韓國《太空發展推廣法》、美國《商業太空發射競爭法案》,對於透過太空活動獲取的資訊,在處理與利用上的規範,如當所知資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增進國家重大利益之一時,主管機關能要求揭露資訊給政府或他人使用,也就是將可明確區分產業所需與國家所需的監管原則。

在促進產業發展的面向,還列出了下列事項,並表示會與相關部會協同執行,如經濟部與投資相關、教育部與培育人才相關等:

一、鼓勵民間投資太空事業。
二、推動高附加價值之太空技術產業應用及必要之獎勵措施。
三、協助關聯產業發展與國際接軌。
四、培育太空產業發展人才。 
五、輔導育成太空新創事業。
六、火箭發射後掉落物之防護與處理。
七、有關結合在地資源與人才,發展地方產業鏈,營造在地產業生活圈,及其他促進太空產業發展之事項。
《太空發展法》立法院三讀條文版,第十四條內文

發生損害賠償責任時,此條文則是基於韓國的《太空損害賠償法》,其最高限額為新臺幣五十億元,屬於太空事故的調查則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負責辦理,換句話說,與事故調查相關的科技,也會是有關連的。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國家太空法與策略

看國家策略與法令制度,其實容易霧裡看花,不過,透過對比其他大國的策略的話,就會更容易了解台灣目前在全球太空市場的定位。

目前全球積極發展太空產業的國家之中,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為例,雖然位於杜拜的太空中心 MBRSC 是於 2006 年才成立,國家積極的推動與支持,實現了許多驚人的進展,好比,希望號火星探測器,已順利抵達火星軌道,短短的十幾年之間,就達到這一里程碑,國家投入的預算,約為 52 億美金,相當於 1,435 億台幣。

MBRSC - Mohammed bin Rashid Space Centre 從這可了解阿國的太空法實現了哪些事物
MBRSC – Mohammed bin Rashid Space Centre

當然其資源的厚度,是台灣所無法比擬的,阿國的太空監管環境的政策制定與法源,是2019 年年底推出的第 12 號聯邦法案,視為阿國的《太空法》,也有著大同小異的條文,主要也是這常見的三個範疇:

  • 刺激投資並鼓勵私人企業參與太空相關的活動
  • 實施與太空活動有關的安全、保全和環境措施
  • 支持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承諾執行與太空有關的國際公約和條約的規定。

重點是,這些政策的細節,是緊密地與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國家太空政策 相扣在一起,而其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的運轉現況,是持續在尋找替代的方法來減少對石油輸出的依賴,也就是能夠增加未來的經濟型態,因此,有能源分析師稱「太空資源可能是新的石油」,也就是其太空政策仍是基於國家在全球的經濟地位來看所訂定的,從這角度來看,登陸火星,就不是浪漫,而是逐步創造合理可行的未來了。

臺灣的國家策略,相比之下,期望的是延續製造業的競爭方式,看起來就簡明許多了,不過這是否是成功機率最大化的做法呢?或是還有不一樣發展方向可以考慮呢?

延伸閱讀:踏入商業太空產業的 10 個創新機會,你會從哪開始?

下一步,台灣需要用不一樣的方式整合

換句話說,欲完善臺灣打造衛星供應鏈的國家太空發展策略,尚需許多專業相互分工合作,不論是與國內還是外、是有在國際合作中還是沒有,國內會需要國家太空中心在新的政策中,與科技部及其他部會以新的方式整合與治理,才有望在有限的預算內、以有效率地、甚至聰明地向前進,這將是相當重要的挑戰,而政策制定與治理方面,雖有他國的例子可參照,需要一個更好、能夠考量全球市場競爭的策略,來進一步建立讓臺灣太空產業發展順暢的政策,更是關鍵,讓我們共同期待接下來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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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1-06-02